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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首例服用药物致人窒息死亡案
全国首例服用药物致人窒息死亡案一审宣判
[2007年12月07日]   来源:本站原创   作者:   点击数: 【字体: 】【双击滚屏

本文摘自医点点
      今年初,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一女子因服用一粒“桂枝茯苓丸”哽死。温江区人民法院6日作出一审判决,被告人、药品制造商山西杨文水制药有限公司赔偿死者家属丧葬费、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计55589元。据了解,这也是我国首例因服用药物致人窒息死亡案例。

  1月5日晚11时许,原告冷大强之妻李秋华服用被告公司生产的“坤舒”牌“桂枝茯苓丸”一颗后,出现呼吸困难,经抢救无效,于次日凌晨死亡。

  四川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作出鉴定结论:“根据尸体解剖发现,李秋华死亡原因符合咽喉部异物堵塞引起窒息死亡。”5月29日,中国科学院成都分院分析测试中心经过对比分析,鉴定结论为“咽喉异物”是“坤舒”牌“桂枝茯苓丸”。

  法院一审判决认为,本案因人身损害产生的损失由原告自行承担80%责任,被告公司承担20%的赔偿责任,赔偿死者家属丧葬费、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计55589元。



本文摘自医点点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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